新零售的社交化為零售業的產品供需、企業合作、宣傳推廣等提供了新的機會和路徑消費者通過場景交互,直接參與到零售商的產品和服務交付過程消費者既是產品的需求者,本質上又是產品的研發者、生產者、傳播者等,這使得供貨形式變得很有針對性,極大地提高了規模化供貨的市場命中率,降低了滿足個性化需求的成本。
新零售的社交化業務模式,開創了零售商、供應商、相關供應商三者的新型協作關系,促成了產業協作共贏生態系統的形成零售商以組織者的角色將不同行業的供應商通過社交化場景聚集起來進行社交化協作,分享信息、協同資源、共同創新,為消費者帶來個性化的產品和服務。
在交互中,供應商之間可通過協作,實現優勢互補、共同發展。例如萬達把綜合業態中需求相關的產品服務通過飛凡推向消費者,這些業態之間又通過溝通的關系提升相互的推售成功率,讓被組織的各供應商之間實現了有效的協作。
社交化業務不僅要求零售商,還需要供應商思考在未來的零售布局中,如何定位自身在零售場景社交化協作中的位置,以取得新的發展。在電商,互聯網的沖擊下,實體零售行業的唯一優勢就是消費者購物時所帶來的社交體驗。新零售以社交化業務模式構建的場景,幫助不同來源的消費者建立了聚類的社交關系零售商對基于同一愛好的聚類社交關系的期望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進店的同質消費者間相互溝通,可以提升為產品或服務提供建議的質量和準確度每個成功的場景構建雖然只影響了前來購物的一批人,但后卻是基于同一興趣的社會人群,帶來的宣傳針對性和廣度是無限的,這一變革帶來的影響是雙重的。
總之,社交化零售不是社交化營銷,而是一種全新的業務模式。零售商不能再把自己僅僅定位于銷售產品的售貨員,而應該成為整合資源、打造社交化業務生態、迎接變革的多方共贏組織者。92%的成交都通過情感交流達成,美國著名心理學家尼爾·雷克漢姆的著作里,有這樣一段話:實踐證明,顧客與商家的關系一直是經營中很重要的因素。而在同質產品的經營中,關系變得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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